近日發生一起起重滑車掛鉤突然斷裂事故,造成一死二傷,目前南岸區法院判決起重滑車的銷售單位為死亡事故埋單。
據南岸法院介紹,四川省輸變電工程公司在某機具制造公司購買了10臺5噸起重滑車,該公司幾名工人在起吊僅有1.1噸的材料時,滑車突然斷裂,造成一死二傷,事發后,輸變電公司陸續賠付14萬余元。
調查發現,事故原因是起重滑車掛鉤斷裂,輸變電公司將銷售滑車的機具制造公司起訴到法院,要求追償損失,輸變電公司還表示,他們在購買起重滑車時,銷售方沒有提供產品的質檢合格證明,而產品的商標也被撕毀,他們無法判定肇事產品的生產廠家、產品特點和使用方面的要求。案件審理中,銷售方稱他們銷售的產品是合格產品,同時還拿出國家質檢部門的檢驗報告。
法院綜合相關證據后認為,檢驗報告并不能證明是肇事產品的,現有證據也不能證明肇事滑車是合格產品,銷售單位銷售無產品標識、無質檢合格證的產品,違反了國家產品質量法的有關強制性規定,并使產品存在危及人身和財產的危險,為此認定肇事產品存在質量缺陷,賠償輸變電公司13萬余元。